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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增设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工作的公告

作者:       编辑:张奕卓       复审:       终审:       来源:对外合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18       点击:

关于开展2020年增设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工作的公告

为优化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学校继续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提高我校继续教育事业的社会与经济效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处函〔2020〕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民发〔2018〕1号)、《关于强化管理规范函授站招生办学行为的通知》(鲁教民字〔2018〕7号)和《关于印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山青院办字〔2018〕2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我校决定在山东省各地市及其它省份设立一定数量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现对外招募有意向合作的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合作,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办学单位踊跃报名,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济南市及山东省内其他县市区;

2.其他省份。

(二)遴选函授站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学历教育、教育培训等相关办学许可证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所必需的办学场所、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遵纪守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遴选

1.近三年内,公司法人及企业经营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监察、审计等机关调查、审查、审计的;

2.单位或法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依托建设单位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递交申报新增函授站书面申请文件,并附以下内容:

1.《***单位依托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函授站申请书》(具体要求见附件)

2.托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3.托建设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4.用作函授站(点)、学习中心场地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并附有消防部门对办学场所检查的合格文件复印件;

上述四项材料务必于11月22日下午5:00前交至我院(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wt@sdyu.edu.cn),资料内容不全、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未按要求报送电子版的,视为不合格的申请材料,不予纳入审核。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于11月23日开始对提交报名申请的合作办学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及函授站QQ群进行公示。

我院将视情况派出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的机构进行现场考察。

(三)审批与公告

我院将有关资格审查及考察结果报学校审批,学校批复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及函授站QQ群进行公告。

(四)签订协议

11月28日前签订新增函授站联合办学合作协议。

(五)教育厅评审

11月30日前向教育厅呈报建站资料,接受教育厅评审。评审通过后,办学协议生效。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31-58997727,18560059115

报名邮箱:wt@sdyu.edu.cn

附件:《***单位依托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函授站申请书》必须涵盖以下内容:

1.依托建设单位的概况;

2.办学条件:固有办学场所,拟开设专业所需的师资力量及必备的教学设施等;

3.拟开设的专业名称、学习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人数等;

4.教师队伍建设和构成情况,包括教师学历、职称等;

5.组织机构:依托建设单位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合理的专职教学、学生管理人员、招生宣传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配备,能保证教学、辅导及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转;

6.规章制度:依托建设单位对教学、招生、教师、管理人员、学生等的管理办法;

7.保证生源的相关措施。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18日

综合科:0531-58997183

培训科:0531-58997187

成人教育:

招生学籍科:0531-58997727

教务科:0531-5899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