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目前,主要职能是对外交流合作、非学历教育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
一、对外交流合作与非学历教育方面
(一)对外合作交流方面,主要负责学校开展对外合作相关事项,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全校对外合作项目合同(含协议)的归口管理,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外合作项目执行管理;
2.负责学校各单位对外合作项目的管理、建档工作;
3.负责学校对外拓展合作项目的市场挖掘、项目培育工作;
4.负责收集、发布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合作;
5.负责对各单位开展的对外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 评估、考核;
6.负责承办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非学历教育方面,主要是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统筹学校资源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社会大众及在校大学生开展各类培训、辅导等非学历教育;
2.负责全校教学资源的整合、协调、调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代表学校颁发各类培训证书;
3.负责加强对外联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社会需求,开发、引进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
4.服务、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非学历教育项目的培育、实施工作。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方面
主要负责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依据学校办学特点和办学实际,聚焦服务区域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设置专业,其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各项政策,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协助教务处对全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2.具体制定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3.具体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工作情况,接受并完成学校交办的继续教育任务;
4.协助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质量的评估、监督和检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督导工作;
5.组织制(修)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6.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宣传和录取工作;
7.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专业设置等工作;
8.负责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教材选编、研究与建设;
9.负责校外教学点的建设,指导、督促、检查、评估等工作;
10.负责对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与监督;
11.负责选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任课教师和临时聘用管理人员,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酬金和临时聘用管理人员薪资等工作;
12.组织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科研立项 和教学成果评奖;
13.协调各二级学院完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任务;
14.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探索继续教育国际合作空间。积极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
1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