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调整的公示

作者:王涛       编辑:庄文       复审:周玉洁       终审:张承刚       来源:对外合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4-01-09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育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要求,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做出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学费标准

1. 文史类、法学类专业学费标准:2600/生•学年

2. 理工类、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学费标准:2800/生•学年

3.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3200/生•学年

二、新的学费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自2025级新生开始执行,2024级及以前年级的学生继续执行原定的学费标准。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月9日


综合科:0531-58997183

培训科:0531-58997187

成人教育:

招生学籍科:0531-58997727

教务科:0531-5899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