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免修免试管理办法(暂行)
为适应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要求,畅通人才成长途径,助力学校搭建终身教育平台,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免修免试工作,特制订本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免修免试课程范围
包括各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基础课(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
二、课程免修免试基本要求
1.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课程的免修免试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2.申请课程免试提供的成绩和相关证明必须是进入我院学习前获得的相关课程成绩,累计的免试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本专业教学计划开设课程(不含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综述)的30%,原则上不超过6门。
三、成绩记载
经批准免修免试的课程,成绩评定不以百分制记录,均以免修免试记录入档。
四、课程免修免试条件
符合课程免修免试基本要求,且具备以下情况者,给予免修免试:
1、公共课的免修免试: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参加我校继续教育本科层次学习者,可免修免试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课程;
(2)非计算机类专业的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修免试计算机基础课程;
(3)非英语专业的本科层次学生,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者可免修免试大学英语课程;
(4)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且成绩425分(含)以上者;参加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且成绩合格者,可免修免试大学英语课程;
(5)参加权威机构认证的留学生英语水平考试并获得合格成绩者:托福80分以上,雅思5.0分以上,可免修免试大学英语课程;
2、专业课的免修免试:
学生通过以下两种形式获得的课程成绩,
①经我院确认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其所修课程为同层次、同课程名称(成绩合格),学生可以申请相应课程的免修免试;
②行业内通过国家级考试认定课程(如会计师考试课程等)可申请免修免试与教学计划相对应的专业课程。
五、申请程序
1.学生于第1学年第1学期开课后一个月内提交免修免试申请表,并同时提交有效课程成绩单或相关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向所在教学点提交申请后,由各教学点对成绩单及相关合格证书的原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者名单、申请材料复印件等报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复审并公示。
六、附则
1.申请免修免试课程,以学院公布的《专业免修免试课程汇总表》为准,超出课程不予认定。
2.学生须如实提供免试课程的有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免修免试资格,并严肃处理。
3.本办法自2025级起开始实施。
4.本办法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