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证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使成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的工作职责
1.教书育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针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风、纪律等进行教育,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学生的良好学风和科学态度。
2.教师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制定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如已有教学大纲的课程,应根据学科的发展,适时地修改大纲。
3.教师应根据所承担课程的地位、作用,选用适合成人教育特点的教材,并报业
教部批准采用。长期承担成人高等教育各类课程的教师,应根据需要编写适合成人教育特点的教材及辅导资料。
4.自学指导书是用于学生自学的重要参考资料。担任教学的教师应在钻研教材和总结教学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的需要编写自学指导书。
5.教师应认真进行课程讲授;布置和批改作业(一般理科专业,各门课程均应布置课外作业。文科专业,也应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布置课外作业。);按时做好期中和期末考试的命题工作。
6.教师应按时编写教学周历、复习提纲、阶段作业习题解和做好期末考试命题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完成阶段测验作业和期末试卷的批改工作,认真填好成绩表。
7.主讲教师应尽量下站进行授课。同时要了解站的工作情况,收集学生的反映和意见要求。
8.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成人成人高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撰写论文,积极开展成教教学研究。
二、课堂教学的有关规定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为提高讲授质量,任课教师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开课前应重温大纲,明确课程的地位、任务、深人体会和掌握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2.上课前要认真,写好教案。
教师授课的教案内容,主要包括:①各章的基本要求、主要线索;②各章的重点、难点及讲授方法;③重点例题;不讲但要求自学的内容,不讲也不要求自学的内容;④ 与重点内容相配合的例题;⑤给学生布置的课外作业等。
3.讲课前应认真写出详细的讲稿并熟悉讲授内容,重点内容应做到脱稿讲授,要避免照本宣科。
4.注意结合成人特点努力将课堂讲授与生产实际和市场经济的实际相结合,以利于培养应用型人才。
5.课堂是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树立良好学风。
6.教师要为人师表,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提前,上够计划学时数。
7.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讲课质量。
三、开学前的准备
为了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开学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开学前继续教育学院要复查各课程的主讲教师、站辅导教师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2.检查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是否到位,课表及教室是否排定落实。
3.在开学前检查校历、教学日历、课表、教材、自学指导书、录音带、录像带等资料是否已按时发放。对未能满足要求的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补救。
四、教师的聘任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成人高等教育必须具有一支水平较高而稳定的教师队伍。成人高等教育任课教师实行聘任制。
1.成教任课教师,应尽量从校内聘任。对校内教师无法承担的课程,由继续教育学院到校外聘任教师。
2.任课的主讲教师应有2—5年讲课经验和具有讲师以上技术职称。个别课程教师聘请如确有困难,也可由有讲课经验的助教、研究生或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经济师等担任主讲教师,但需上报批准。
3.各函授站的授课教师,由函授站推荐,经继续教育学院审定后发给聘书。各函授站的授课教师及辅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其他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学历,有二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
4.由继续教育学院聘请的教师,其酬金按学院有关规定定期发放,由函授站聘请的教师由该站支付酬金。
5.教师一经应聘,除特殊不称职的教师外,不得单方面解聘教师。未经继续教育学院同意,应聘教师也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找他人代课。